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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发展的巴西石油工业

来源:资源网

作者:王威

时间:2007-07-24

    巴西石油资源丰富,但在20世纪之前石油工业发展缓慢。早在1939年在萨瓦尔多附近打出巴西第一口油井,由于资金技术的制约,20世纪60年代,巴西勘探工作才进入海上,相继在坎波斯等盆地获得大量石油发现。

    1996年巴西通过新的石油投资法,为吸引国内外私有资本投资石油工业,虽然保留巴西石油公司的国有地位,但结束了其对油气勘探、开发、炼制和运输等领域近40年的垄断。之后,巴西实施石油工业对外开放政策,石油和天然气产储量迅速增加。

一、巴西石油储量雄厚

    至2002年12月31日,巴西全国陆地和海上石油储量为130.83亿桶,其中陆地石油储备13.70亿桶占总储量的10.47%,海上石油储量117.13亿桶占总储量的89.53%。已经探明实际确认的陆地和海上石油储量98.13亿桶,其中陆地石油储量9.26亿桶占实际探明总储量的9.43%,海上石油储量88.86亿桶占实际探明总储量的90.57%,且以深海油田为主,最深水深可达1500米-2000米。

    在已经探明实际确认的石油储量中,陆地石油储量9.26亿桶主要集中在巴西7个州,地区分配是:北里约格朗德州(Rio Grande do Norte) 2.59亿桶占陆地储备总量的27.96%,巴伊亚州(Bahia)2.12亿桶占22.89%,塞尔希培州(Sergipe)2.04亿桶占22.03%,圣埃斯皮里托州(Espirito Santos)1.18亿桶占12.74%,亚马孙州(Amazonas)1.14亿桶占12.31%,阿拉戈阿斯州(Alagoas)0.12亿桶占1.29%,塞阿腊州(Ceara)0.06亿桶占0.64%。海上石油储量88.86亿桶主要集中在9个州,地区分配是:里约热内卢州(Rio de Janeiro )81.74亿桶占海上石油总储量的91.98%,圣埃斯皮里托州(Espirito Santos)4.99亿桶占5.61%,塞阿腊州(Ceara)0.70亿桶占0.78%, 北里约格朗德州(Rio Grande do Norte) 0.67亿桶占0.75%,塞尔希培州(Sergipe)0.27亿桶占0.30%,巴拉那洲(Parana)0.26亿桶占0.30%,巴伊亚(Bahia)0.135亿桶占0.15%,圣保罗州(Sao Paulo)0.04亿桶占0.04%,阿拉戈阿斯州(Alagoas)0.01亿桶占0.01%。

    巴西海上石油主要分布在里约附近的Campos海域,2003年以来又三次发现4个储量为6.2亿桶的大油田和1个储量700亿立方米相当4.4亿桶石油的大型汽油田。

    巴西2002年石油年产量总计5.30亿桶(53,059.7万桶),日产石油平均150万桶。其中海上石油产量4.51亿桶(45,165.4万桶),陆地石油产量0.79亿桶(7,894.3万桶)。

    至2002年底,巴西天然气预计总储量达3,319.41亿立方米,其中陆地天然气储备1,236.59亿立方米,海上天然气储量2,082.81亿立方米。已经探明确认的巴西天然气总储量达2,109.99亿立方米,其中陆地天然气储量786.01亿立方米,海上天然气储量1,423.98亿立方米。

    已经探明确认的陆地天然气储备786.01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6个州,亚马孙州(Amazonas)444.02亿立方米占陆地天然气总储量的56.49%,巴伊亚州(Bahia)207.86亿立方米占26.44%,阿拉戈阿斯州(Alagoas)59.61亿立方米占7.58%,北里约格朗德州(Rio Grande do Norte) 38.37亿立方米占4.88%,圣埃斯皮里托州(Espirito Santos) 28.26亿立方米占3.59%,塞尔希培州(Sergipe)7.89亿立方米占1%。海上天然气储备1,423.98亿立方米主要集中在9个州,里约热内卢州(Rio de Janeiro )1035.15亿立方米占海上天然气储备总量的72.69%,北里约格朗德州(Rio Grande do Norte) 168.41亿立方米占11.82%,圣埃斯皮里托州(Espirito Santos) 54.77亿立方米占3.84%,塞尔希培州(Sergipe)48.61亿立方米占3.41%。圣保罗州(sao paulo)46.69亿立方米占3.27%,巴伊亚州(Bahia)41.26亿立方米占2.89%,塞阿腊州(Ceara) 15.95亿立方米占1.09%,阿拉戈阿斯州(Alagoas)12.72亿立方米占0.89%,巴拉那洲(Parana) 0.68亿立方米占0.05%。

    2007年2月巴西石油公司在巴西东南部的圣埃斯皮里托州海域发现了一处重要的轻质石油矿脉,初步研究认为这一地区的石油储量接近5.7亿桶。 巴西石油公司在声明中说,具体位于圣埃斯皮里托州海岸地区,距离州首府维多利亚120公里处。 饱和的轻质石油大约为API石油标准30度,埋藏在厚厚的一层盐矿下面,在实验中显示出很高的生产能力。

二、油气行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巴西政府吸引外资政策和增加投资力度

    1981年巴西石油产量超过1000万吨。80年代以来巴西在250米以上深水地区勘探获得成功,发现大量深水大型油田,石油产储量快速增长。90年代巴西发现3个储量超过5亿桶的大油田,其中Roncador油田可采储量达26亿桶油当量。

    巴西石油产量1995年开始持续快速上升,2003年达到高峰(7675万吨)。巴西的天然气生产发展相对较慢,天然气产量自1999年开始大幅增长。50年代成立巴西石油公司,60年代开始抓紧陆地石油勘探和兴建炼油设施,70年代因受世界石油危机的影响,巴西加大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的投入,陆续发现大型海上油田,80、90年代巴西加快利用先进海上石油开采技术,石油生产不断增加,年平均增长11.5%,使巴西目前成为拉美第三大产油国。

    2006年,巴西平均日产石油229.7万桶,比2005年的195.8万桶增长4%,其中国内日产量为205.4万桶,海外日产量为24.3万桶。与此同时,去年巴西石油制品日产量达到189.2万桶,同比增长3%。

    2006年,巴西石油公司日出口原油93万桶,石油贸易顺差4.23亿美元。去年巴西石油公司获得纯利润119.2亿美元,创历史最高纪录。1997年以前,巴西政府的第2004号法令宣布巴西石油国家垄断。成立于1953年10月3日的巴西石油公司(Petroleo Brasileiro S.A.-Petrobras) 1997年以前是巴西唯一家从事巴西石油管理和经营的公司。巴西石油公司不仅参与石油政策的制定、执行,还统管巴西石油的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巴西政府政企合一的国营企业。1997年巴西政府颁布第9478号法令,规定自1997年8月6日起,将石油管理实行政企分开,在巴西矿业能源部增设巴西国家石油管理局(A Agencia Nacional do Petroleo-ANP),负责巴西石油政策的制定和行业监督管理。巴西石油公司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行企业自主经营,原其勘探开发生产的资源资产由其向巴西石油管理局重新申请,由巴西石油管理局审核再授权划分给巴西石油公司经营。法令规定巴西石油公司由联邦政府控股50%,在注册资本原始股中联邦政府占51%(注册资本分有投票表决权的原始股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第9478号法令的宣布,打破了巴西石油由巴西石油公司一统天下的局面,外国石油公司陆续进入巴西。按巴西第9478号法令,巴西对石油勘探、开发、生产、批发和零售属国家垄断的,在巴西所有从事上述石油经营活动的外国公司,必须按巴西法律组建总部设在巴西的公司企业经有关部门同意或批准特许,在联邦规定的法律和监管内可以从事上述有关经济活动。外国公司参加巴西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招标项目的投标,在中标后必须执行上述法律,在巴西注册公司。

    截止2004年,从事巴西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的公司共43家,其中巴西本国的公司7家,外国公司36家,国际大型石油跨国公司基本均已进入巴西。

    巴西石油管理局自1999年第一次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后,已进行了4次。公司Shell在巴西勘探开发的油井自2003年开始生产投产,开始日产石油7万桶,标志着外国公司进入巴西石油开采和生产领域的首次成果。参加勘探开采的企业中标后5年没有取得实际成果,将要求把中标规定的勘探区域退还巴西石油管理局。开采生产的陆地油井在开采完后按规定退还巴西石油管理局。该局将视情况进行二次开采的招标。

    巴西政府进一步对石油行业增加投资。巴西能源矿业部在2007年7月公布的“2007—2016年能源发展规划”称,巴西未来10年油气勘探和生产投资总额可望达到1330亿美元。根据该规划,2007—2011年间,巴西油气开发投资总额为463亿至550亿美元,其中巴西国有石油公司的投资占407亿美元,在巴西的跨国石油公司将通过招投标获得部分陆地和海上油田的勘探开采权。而2012年—2016年间,巴西油气开发投资总额将进一步增加到620亿至790亿美元间。 通过扩大产能和开发新油田,到2015年巴西原油日产量可望从2007年的190万桶增加到296万桶,届时巴西天然气产量也将增加三分之一。

    总之,巴西政府重视石油工业的发展,大力吸引外资,加大投资力度,加速石油天然气的开发与利用,大力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铺设和提炼设备的增扩建设,努力进军国际石油领域,积极开展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国际合作,拓展国内和国际石油市场。

三、巴西石油公司在巴西石油行业发展发挥巨大作用

    巴西石油公司是根据巴西国会通过的2004号法,于1953年10月30日成立的。巴西政府成立该公司的目的是加快巴西于1938年4月成立巴西国家石油委员会后开始的一些国内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摆脱长期以来欧美大石油公司对巴西石油工业的实际控制,满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巴西经济的发展对石油消费不断增加的需要。因此,巴西石油公司从成立之时起就成为国家垄断经营石油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运输的企业。 巴西石油公司成立之初,从国家石油委员会接受的原始资本仅约2亿美元,国家控股51%,其余为巴西公民和巴西其他公司企业的股份,无外国公司或外国人参股;从国家石油委员会接收到的固定资产仅为一些钻井设备,一座在运行的小炼厂和一艘油轮。

    自1954年巴西石油公司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巴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巴西石油公司的作用和权力,使之逐步摆脱外国石油公司的控制,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不断增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所属业务部门和子公司逐渐增多。在公司成立13年后的1966年,这家公司就被美国《幸福》杂志评为除美国以外世界第88家最大的公司。

    在石油勘探开发方面,公司成立后,尤其是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后,不断加大了投资力度,在加紧国内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并从陆上走向海上的同时,根据国内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开始参与国外油气的勘探开发活动。通过这些使巴西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和自给率有了很大提高。

    在炼油工业方面,巴西政府通过颁布法律规定私人资本不得新建炼厂,私营老炼厂不准扩建改建,并于1964年3月进而颁布私营炼厂收归国有的政令等办法,使公司完全垄断了全国的炼油工业。在政府支持下,巴西石油公司不断新建扩建炼油厂。使炼油能力和规模不断增加和扩大,到1994年已达10座炼厂、共7865万吨/年的能力。

    在油品销售方面,巴西石油公司成立前及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巴西国内的油品销售完全为一些外国石油公司所控制。1961年后,巴西石油公司开始建加油站,1963年政府赋予其独家向国营部门销售油品的权利。在政府的支持下,凭借其垄断国内炼油业之利,到1970年该公司的油品销售量已占全国总销售量的20%,跃居第三位,仅次于壳牌和埃克森公司。到1989年已完全建成了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巴西石油公司已挤掉外国公司成为在全国油品销售中居主导地位的企业,其油品销售量已占全国总销售量的37.3%。

    在原油进口方面,1963年12月经政府批准巴西石油公司获得了原油进口的垄断经营权。由于巴西工业化进程加快,国内石油产量的增加跟不上需求的增长,巴西进口原油量逐年增加,使进口原油花费外汇增加,加之国内奉行低油价政策,使公司每年需以很大的财政补贴去经营原油进口。巴西政府为此给予了政策支持和必要的优惠照顾,使之有利可图。

    在石油化工方面,巴西石油公司于50年代中期开始建设第一座氮肥厂, 1967年又专门成立了负责石油化工业务的于公司巴西石油公司化学公司,采取吸收私人资本参与并由公司控股或参股的灵活方式,陆续建设了100多个石化装置,形成了卡普瓦、卡玛萨里和库巴坦三大石油化工基地,使巴西石油化工有了很大发展。

    从1992年开始,按照巴西政府制定的国家私有化计划,巴西石油公司对下游的石化装置和企业采取了从全资变控股、从控股变参股或少数股控股及撤股的办法进一步吸收巴西私营企业资本进入,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放开搞活下游石化工业。

    1997年8月6日巴西国会通过新石油法,废除了持续44年之久的巴西石油公司对巴西石油工业的垄断,宣布进入为期36个月的过渡期。按照新石油法,巴西一方面采用招标等方式引进外资和外国技术,允许国内外资本和企业进入巴西石油工业的上中下游,汽油、柴油、燃料油等油品价格逐步放开,与国际价格接轨;另一方面本着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成立国家石油管理局(ANP )负责巴西所有的与石油工业有关的行政事务,国家继续保持对巴西石油公司的51%的控股权,巴西石油公司作为国家石油公司继续处于本国石油工业和市场的主导地位,并依法从事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

    巴西石油公司未来4年内将投资867亿美元扩大石油产能,在这笔巨额投资中,86%将用于巴西本土,其余的14%则投向海外。海外投资主要用于油气的勘探和开采,重点在美国、阿根廷和尼日利亚等国。巴西石油公司进一步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寻找合作伙伴,吸引国内外投资,化减风险,扩大贸易,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巴西石油公司在巴西石油工业及各行业的领先地位,扩展在国内和国际竞争的空间。

四、中巴在石油领域开展合作优势互补,内容宽泛,合作前景非常乐观

    巴西重视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同时愿意在这方面与中国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巴西加速发展石油工业,大力吸引外资,在陆地石油二次开采,石油天然气管道生产和建设,油船建造、石油设备另部件供应等众多领域为我参与合作和扩大出口提供了机遇。中国在石油天然气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此,加强中巴双方在石油领域的合作前景是乐观的。

    2005年巴西首次与中国签署石油供货合同,巴西石油公司当天宣布和中国“中化集团Sino chem International Oil Company”签署了一项向中国出口1200万吨重油的协议。 这是巴西首次和中国签署出口石油协议,首批价值6亿美元的石油将主要产于里约热内卢北部的马尔林油田。

    目前,中巴石油合作是多广泛的、多方面的。

    中巴合力开发深海油田。多年来,巴西石油公司一直致力于深海石油开发技术,并具备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深海石油开采技术。2004年7月8日,巴西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成功地从2301米深海采掘油气,创下一项世界纪录。目前巴西石油公司正在钻探的油井有2/3是海上钻井平台。而在石油勘探和石化领域,中国有着举世瞩目的优势。巴西石油在深海以及许多领域上拥有先进的经验和技术,但在陆上和石化领域不是很强,尤其是重油提炼方面,而这正是中国石化的优势。这种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对中国石化和巴西石油都是大有裨益的。

    在2004年5月巴西总统卢拉访华期间,巴西石油公司与中国石化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石油销售、勘探、生产、提炼、管道、工程服务和技术合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巴西石油公司和中国石化在中国沿海的石油勘测和开发集中在南中国海,双方在巴西沿海的合作从2005年1月开始,地点是水深1000米到2000米的里约热内卢海湾地区。双方中长期的合作将走向世界各大洋,尤其是非洲海域和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墨西哥湾等拉美海域。计划成立的中巴合资公司将由中方提供资金,巴方提供技术。与此同时,巴西石油公司还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商谈了开发中国海域石油的事宜。

    与中国一样,巴西的北部和南部在自然资源禀赋上存在较大差异。为了发展北部贫困地区,将南部和东南部沿海地区的油气资源输入北部和东北地区,实现资源的优化产销,巴西石油公司表示将与中国石化共同建造一条连接巴西东北部巴伊亚州和西南部里约州的1300公里的天然气输送管道,其中超过10亿美元的投资将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贷款,这也是中国石化在南美获得的最大的能源项目。除此之外,巴方提出,希望参与中国的成品油库、码头、加油站等项目的建设与经营。

    除已合作的项目之外,中巴双方可以在以下领域内加强合作。

    首先,中巴双方可以加强海上油田的勘探和开发合作。海上石油开采一直是巴西石油业的重点,巴西石油公司在深海石油开采技术方面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实现自身技术和外资的优化嫁接是巴西石油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中巴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可以带来双赢局面,一方面中方可通过资金注入进入巴西的石油市场,并通过巴西石油公司进军拉美甚至世界其他地区的石油市场,中方也可以向巴方学习深海开采技术。另一方面,巴西也可从与中方的合作中进入中国的石油领域,特别是南中国海的石油开采,从而进一步扩展其海外市场。基于这一点,巴西石油公司先后与中国海油和中国石化开展了开发中国深海油田和在世界上其他深水海域进行合作的谈判。

    其次,在巴西陆上石油二次开采领域加大合作力度。尽管巴西陆上石油储量仅占其石油总储量的10.47%,但仍存在一个很广阔的合作空间。中国石油企业在委内瑞拉和墨西哥陆上石油二次开采方面的成功引起了巴西的注意,中国石油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在开采老油田的技术优势和经验,积极主动地增大在巴西陆上石油领域的占有份额。

    第三,投资巴西石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巴西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却存在着基础设施老化的问题,尤其是炼油设备老化问题更为严重,其最后建成的炼油厂也已运营了23年。为引进资金改善基础设施的老化问题,巴西已向中方表示加强在油气管道生产和建设、油船建造、石油设备供应等众多领域的合作。

    第四,加强双方的技术互补。中巴在石油领域都有着自己的相对优势技术和经验,前面提到,巴西在深海石油勘探和开采上有着绝对优势,中国石化在陆上石油勘探开采和石化领域具有优势。这种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对中国石化和巴西石油都是绝对互利的。
客观说,中巴两国在石油领域的合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合作水平和空间相当有限,双方都还处在信息沟通阶段。对于中国石油企业来说,在中巴石油合作上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石油领域属于国家垄断行业,尽管9478号法令允许外国石油公司进入巴西,但是国家仍垄断着石油勘探、开发、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在巴西的外国公司,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或批准特许,在联邦规定的法律和监管内才能从事上述活动。外国公司需参加巴西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招标项目的投标,在中标后必须执行上述法律,在巴西注册公司。参加勘探开采的企业中标后5年没有取得实际成果,将要求把中标规定的勘探区域退还巴西石油管理局。开采生产的陆地油井在开采完后按规定退还巴西石油管理局,该局将视情况进行二次开采的招标。

    其次,中巴双方在炼油环保技术合作方面应建立协调机制。巴西石油产品目前执行的是比欧洲更加严格的美国加州的标准,为此,巴西石油公司的炼油厂进行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最近两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就超过20亿美元。在这方面,虽然中国炼油企业也很注重环保和质量,但总体上的油品质量和环保标准与巴西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提高成品油的质量和环境保护标准是中国石油企业加强与巴西合作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第三,了解巴西石油管理机构和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石油工业的迅速发展,巴西逐步完善了石油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在巴西矿业能源部增设巴西国家石油管理局,该局对共和国总统负责,由矿能部长主持工作,直接负责巴西石油政策的制定和行业监督管理。另外,巴西是一个政策法规比较繁琐的国家,加强对这些政策的了解将有利于中巴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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