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石油资讯
来源:中国石油报
作者:王春芳
时间:2015-07-17
7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大枣林村村民庞某,按照人民法院判决,将用于强行圈占井场土地的铁栅栏自行拆除。至此,历经4个月的依法维权,华北采油四厂收回被侵占的安28井已征用井场土地。
安28井是华北采油四厂廊东作业区的一口长停井,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大枣林村,井场征用面积3.26亩。一段时间以来,附近居住的村民庞某,以该井10年前的一次作业施工,熏死其养殖的家畜为由,向作业区索要高额赔偿10万元。作业区经过走访调查,确认庞某系无中生有,坚决回绝了庞某的无理要求。
3月17日,庞某看索要无果,用铁丝网沿井场周边设立铁栅栏,并加装铁锁强行侵占井场。作业区工农及保卫人员数次现场制止,并对其宣讲占用井场的违法性和不安全性,庞某却置若罔闻,要挟作业区满足其无理的高额索赔。
针对这一情况,这个厂派工作人员与北旺乡人民政府联系,以事实为依据取得乡政府的大力支持,共同派工作人员向庞某再次讲明非法占用井场的违法性和安全隐患,庞某不但置之不理,还在铁栅栏内种植了数排树木,进一步侵占井场土地。
4月上旬,这个厂工农与土地协调科、企管法规科、保卫科,再次组织人员到现场认真详细核实情况、调查取证,再次申明企业依法维权的严正态度。在再三劝阻无效的情况下,4月下旬,这个厂依据相关法律、证据,正式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7月7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做出判决,责令庞某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圈占井场土地的铁栅栏,终止其非法侵占井场土地的行为。
编后: 拿起法律维权武器
井场土地是油田企业生产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不能也不允许流失。面对侵占国有资产的不法行为,我们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有理有据,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讲究“依法治国”的今天,企业合法的诉求,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国际石油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石油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石油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石油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