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回收1万吨硫黄装置自从6月开工投运以来,已经生产出了621吨硫黄产品,装置尾气中二氧化硫含量远低于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8月7日,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炼油第四联合车间工程师蒋德强指着金黄色的硫黄产品说。
据了解,7月1日,国家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酸性气回收装置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含量不能超过每立方100毫克。为了满足特别排放值要求,克石化公司于2016年年初投资9120多万元新建年回收1万吨硫黄装置。该装置主要处理克石化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酸性废气,副产品是硫黄。
据了解,克石化公司此前已经建设了两套硫黄回收装置,分别是2004年投产的年1500吨硫黄回收装置和2007年投产的年4500吨硫黄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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