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品油动态
来源:商务部网站
时间:2023-11-28
11月27日,商务部发布的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公告称,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300万吨。
以下为原文

商务部关于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现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300万吨,有关申领条件按照商务部令2023年第4号(《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执行。
国际石油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石油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石油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石油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国际能源网 2026-01-19
国际能源网 2025-12-18
国际能源网 2025-11-18
国际能源网 2025-10-20
国际能源网 2025-09-19
国际能源网 2025-08-18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