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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海炼化
时间:2024-04-18
惠州石化生产指挥中心龚朝兵
侯工,刚了解到,东方石化需要采购制氢转化催化剂,我们有机会促成他们利用我们2023年换剂检修剩余的催化剂库存,请帮忙协调。
采办共享中心侯新华
太好了,我马上联系协调。
近日,来自中海炼化惠州石化的制氢转化催化剂“漂洋过海”运抵海南中海化学东方石化。这是中海炼化首次实现积压物资在中国海油系统内共享转让,也是海油人在平凡岗位守护国有资产、推动降本增效的又一生动实践。
制氢催化剂一般4至6年更换一次,这批制氢催化剂若未及时转让出去,一是长期存放,催化剂将失去催化活性,造成物资浪费;二是物资将长期积压在库,与“低库存、高周转”物资精细化管理要求不符。
为促成本次共享转让,中海炼化采办共享中心与惠州石化邀请东方石化一行人来惠开展商务、技术交流及现场查验。东方石化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使用效果等进行了现场确认。采办共享中心经过多番努力,完成了协调催化剂供应商提供技术指导及商务条款确定的工作。三方共同促成了本次物资转让,也为后续中海炼化与中海化学的物资共享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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