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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全市加油站全部销售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国六标准燃油

来源: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27

4月25日,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销号公示。其中整改目标任务是:厘清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合力,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格局,推动成品油存储、运输、经营、使用规范有序。全市加油站全部销售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国六标准燃油,基本杜绝不合格油品。

全文如下: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的函》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南平市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福建省境内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全省查处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一罚了之,未对生产和销售渠道追根溯源。二是全省多数地市加油站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仅为85%左右,有的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过1000毫克/千克、超标100倍以上。三是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对企业内设加油点的监管存在空白,大量企业内设加油站点以“自用加油”为幌子对外经营,非法销售不合格柴油。

二、整改目标任务

厘清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合力,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格局,推动成品油存储、运输、经营、使用规范有序。全市加油站全部销售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国六标准燃油,基本杜绝不合格油品。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南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2020年8月成立“南平市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5个整改步骤以及整改期限,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监管、联合执法、追究问责”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整改销号,坚决遏制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的各类违法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重点整改。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主管原则,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摸清市场经营、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及各类油品运输车辆情况,并对前期摸底调查的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及非法改(加)装油品运输车辆梳理形成负面清单。建立包案人工作机制,对负面清单列出的问题进行分解,实施限期包案销号。2020年起,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四黑”乱象、打击私设企业内设加油站、打击不合格成品油等专项行动,并于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重点开展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回头看”,有效遏制无照经营、私设企业内设加油站、销售无合法来源、质量不合格油品等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立足“管好今后”,持续完善成品油市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建立黑名单等日常监管制度。通过以会代训、以查促建、送法进企、上门指导等方式,督促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专题宣传报道,加大抽检结果、处罚信息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8月(整改完成时限),全市共有合法经营加油站296家,企业内设加油站点24个;建立“负面清单”157个,已全部完成销号销账;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实现全市加油站全部销售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国六标准燃油的整改目标。2020年至2022年8月,全市共组织检查成品油市场主体2673户次;立案查处涉及无合法来源、质量违法、无照经营等成品油市场违法案件183件,罚没284.954万元;排除、查扣非法流动加油车辆133辆,查获涉案油品2401.047吨,案值1557.37万元;取缔非法储(营)油点186处,铲除私设油罐169个;抽(送)检成品油277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1.7%,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85%有显著提高;抄送不合格车用柴油供货方所在市场监管部门12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107件,兑现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17笔5.8万元。

以上整改情况经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核查,福建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三方监督评估组核实评估,各驻地环境监察专员办现场查验,以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驻地环境监察专员办进行“回头看”并予以确认,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同意进行验收销号。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2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9-8868397

电子邮箱:npsjxb@163.com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南林核心商务写字楼4号楼

中共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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