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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政策
来源:镇江市商务局
时间:2025-06-06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开展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的公告。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镇江市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备案时间
《指南》发布前已注册成立并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自《指南》发布之日(2025年5月19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指南》发布后注册成立或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
三、备案流程
(一)企业履行备案手续。访问“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主页( oilsyggs.mofcom.gov.cn/oil/),点击“企业用户”,注册账号并登录,添加“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填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信息表》,上传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备案回执单打印。完成备案后,企业可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打印备案回执单,持备案回执单到税务部门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企业信息查询。社会公众可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主页查询所有已履行备案手续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油品种类、备案类型等非敏感信息)。
镇江市商务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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