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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政策
来源: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时间:2025-06-19
为持续规范成品油流通领域秩序,打非治违,消除隐患,营造良好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河南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监督查处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14号)、《驻马店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5年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商运〔2025〕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监督查处工作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系统推进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正规在营加油站(点)监管,严查证照不符、门头标识不符、超规模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加油站(点)、油库和流动加油车;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油品质量、计量监管,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车用替代燃料加注站点,严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严格对属地车用燃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非法调和成品油、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给成品油零售商或者发动机燃料使用方等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正规在营加油站(点)监管。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拉单列表,建立问题台账,严格开展正规在营加油站(点)规范治理工作。严查各种证照、标识不符,超规模、超范围经营,有证无站、违规迁建,长期停歇业不报备,未按照要求参加年检,安全制度落实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据实完善油品进销存台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加油站(点)和油库。持续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油库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以“新能源”、“替代能源”和内部自用油名义的黑窝点;对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手续不全的加油站(点)和非法油库,一律关停,断水断电,限期完善手续后方可经营;对无法完善手续的加油站(点),由各发证单位吊销已发证照,彻底拆除;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严查流动黑加油车。以物流基地、施工工地、港口、重型货车和油品运输车辆集中区等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非法改装并销售成品油的各种车辆;依法对非法流动销售的成品油予以没收,扣留非法流动加油车辆。加大对成品油运输车辆监管和抽查力度,对违规车辆所属营运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运资质。
(四)遏制成品油流通领域偷漏税行为。充分利用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全市正规在营加油站(点)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票油、变票油等偷税漏税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加强油品质量、计量监管。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车用替代燃料加注站点,严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严格落实《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加大正规在营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和计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抽检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加油站(点)油品质量。严禁违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一经发现,追踪溯源,依法查处。
(六)加强安全环保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正规在营加油站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消防设施配备、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防范遏制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事故。落实有关环保要求,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主要职责
招商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各部门收集到的线索,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商务局。
发改局:负责牵头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牵头组织油品质量升级有关工作,保障合格油品供应。
公安分局:会同建设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牌无证驾驶的成品油运输车、非法售油的流动加油车予以查处。对在整治工作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交通局:负责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营运的行为;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及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证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组织查处成品油流动车非法加油导致的亡人事故。
环保分局:负责检查油品运输车辆是否进行油气回收改造,是否有达标排放检测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查扣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油品;负责非法加油车油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油品质量不合格,案值达到移交条件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负责非法流动加油车计量设备的检验,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税务局:负责牵头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依法查处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各乡办:负责辖区所属范围内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车排查,以村居为单位,设置网格员,网格员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站点及流动车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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