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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政策
来源: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09-30
清发改能环函〔2025〕9号
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清远市序号3#编码城3#加油站扩建规划确认的请示》、《关于清远市序号219#编码州9#加油站规划点扩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水平、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编码城3#、编码州9#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扩建(详见附件)。
二、请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要依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一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加油站扩建规划确认表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付国丽,联系电话:0763-3663733)
附件:
加油站扩建规划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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