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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望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望江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1-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和《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2.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望江县农业农村局

望江县财政局

2026年1月9日

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皖财农〔2021〕929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5〕218号)、《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庆农函〔2025〕18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根据望江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稳定实施支持政策、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为主线,扎实推进渔业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强化渔业资源环境养护,不断增强更有质量效益的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资金总额、投资方向及实施内容

(一)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总额325.65万元。

(二)投资方向及实施内容

1、乡村产业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①支持对象: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域内,择优选择不超过10个发展乡村产业(渔业)的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养殖主体,持有合法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则上支持池塘面积在50亩以上,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

②建设内容: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渔业)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包括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设施的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池塘+稻渔综合种养等养殖尾水治理相关项目,以及尾水监测、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

③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总金额260.6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对每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奖补标准不超过3000元,财政奖补总额不超过建设总投入。用于净化的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不列入补助内容。当补助资金总额超过260.65万元时,具体补助标准根据投资总额比例加权平均确定。

2、渔业资源养护项目。

①由望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②建设内容:用于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及渔政执法的无人机场、数字化建设及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船、艇、车辆等装备运维。

③补助标准:补助总资金55万元。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数字化建设、无人机场、船、艇、车辆等装备运维补助金额55万元。

3、乡镇水产快检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①由望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

②建设内容:漳湖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凉泉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个水产快检室设备、耗材。

③补助标准: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补助资金10万元,每个快检室补助资金5万元。

三、项目申报及实施要求

(一)项目建设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分解量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

2、强化精准实施。按照省级统筹、市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和产业发展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具体项目,面向生产经营主体的特惠类资金原则上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明确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其中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方式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3、强化绩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绩效管理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和兑付,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避免出现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以及闲置浪费等情况。渔业补助政策资金不得用于渔业发展和管理以外的支出,并避免与其他财政项目资金交叉重复支持(市、县级配套资金除外)。要严格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执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4、强化信息公开。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本地项目实施方案予以进行公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养殖主体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

5、强化工作调度。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政策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和及时纠正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告。及时报送全年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监管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实施完成后,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实施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长期正常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

望江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为规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乡村产业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2、(1)支持对象: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域内,择优选择不超过10个发展乡村产业(渔业)的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养殖主体,持有合法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则上支持池塘面积在50亩以上,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

(2)建设内容: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渔业)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包括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设施的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池塘+稻渔综合种养等养殖尾水治理相关项目,以及尾水监测、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总金额260.6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对每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奖补标准不超过3000元,财政奖补总额不超过建设总投入。用于净化的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不列入补助内容。当补助资金总额超过260.65万元时,具体补助标准根据投资总额比例加权平均确定。

(4)申报要求:

实施主体确定方式:采取公开竞争立项方式确定,择优确定不超过10个发展乡村产业(渔业)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养殖主体,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文本资料审查后推荐项目拟实施主体,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及安全负总责。本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合或相近。

申报程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养殖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审、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按程序拨付资金。

申报时间要求:2026年3月 31日前,各乡镇初审材料一式三份上报。

(5)申报材料:

①项目建设方案;

②乡村产业(渔业)池塘标准化改造申报表(附表1);

③单位有效法人证书、池塘承包经营流转合同;

④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⑤池塘标准化改造施工建设合同、项目预算招投标资料、初验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设施设备采购发票等;

⑥建设施工相关图片。

2、渔业资源养护项目。

(1)由望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用于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及渔政执法的数字化建设、无人机场、船、艇、车辆等装备运维。

(3)补助标准: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及渔政执法的数字化建设、无人机场、船、艇、车辆等装备运维补助金额55万元。

(4)相关要求:望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渔业资源养护”项目补助要求及标准组织实施。

(5)申报奖补程序:

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及渔政执法工作的数字化建设、无人机场、船、艇、车辆等装备运维补助资金,报账时凭原始票据进行审核,在总补助资金范围内据实报销。

3、乡镇水产快检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1)由望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主要用于漳湖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凉泉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购置水产快检设备、耗材。

(3)补助标准: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补助资金10万元,每个中心补助5万元。

(4)相关要求:望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按照“渔业资源养护”补助项目要求及标准组织实施。

(5)申报奖补程序:

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政府自验后,提供采购资料、合同及清单,有效票据及申请补助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望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核定补助数额并发放。

所有申报项目均应是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建设的项目,当年政府投资支持的新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所涉发票开具日期在2025年 1月1日至项目验收完成之前。

附表1:

望江县2025年乡村产业(渔业)池塘标准化改造补助资金申报表

经营主体名称(或户主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或户主身份证号码)


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亩)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社、场)提交申请望江县2025年乡村产业(渔业)池塘标准化改造补助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村将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乡镇初审意见

初审负责人:      初审人员: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审核负责人:     审核人员:

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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