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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政策
来源:滁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6-01-15
天长市商务局《关于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东方加油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天商〔2026〕1号)收悉。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东方加油站”(证书编号:皖M1036号,经营地址:天长市汊涧镇叶营村马圩队G205国道(宁连公路)与012乡道交口东北侧)企业负责人由“陆发周”变更为“吴宜忠”。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反馈至滁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电话:0550-2185995。
滁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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