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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延安销售分公司、榆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时间:2017-03-20

中国石油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延安销售分公司、榆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RDL-FW[2017]-073-1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 ”)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延安销售分公司、榆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是对西安销售分公司 151个加油站,延安销售分公司 5个加油站,榆林销售分公司 1个加油站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评审,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提交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相关证书或意见书等后续相关服务。
 
    3、项目地址:西安销售分公司、延安销售分公司、榆林销售分公司所属行政区域内。
 
    4、资金来源: 100%自筹,并已落实。
 
    5、服务期 :60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即验收合格的相关证书或意见书);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合格。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咨询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
 
    7、本次招标每标段需要 1家中标单位。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按综合评估得分排名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税务证照齐全;
 
    ⑵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能力,且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⑷熟悉加油站施工的国家规范和中国石油企业标准;
 
    ⑸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合同;
 
    ⑹企业近 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债务(提供 2014、 2015、 2016三年的审计报告资料);
 
    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若未提供“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资格要求
 
    4.1同一母公司下属子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 2017年 3月 20日至 2017年 3月 24日 9:00至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 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4月 11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 中油西安、延安、榆林加油站环评项目 投标 保证金 ”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17年 4月 11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 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www.sntba.com)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16号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29-8889930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楼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人:荣军涛
 
    联系电话:029-88894351、18629503800
 
    邮箱: sxhrzbdl@163.com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3月 1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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